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开始申报。
此次参评作品范围涉及歌曲、舞蹈、戏剧(包括小戏小品)、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文化专题片)、广播剧、文艺类图书(汉文图书,只限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和蒙文图书(不限种类)。其中,文艺作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的作品;文艺类图书和蒙文图书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出版的作品。按相关规定各申报单位申报的戏剧(包括小戏小品)、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和文化专题片)和广播剧作品每项不超过3部;歌曲、舞蹈作品不超过5首(个);图书类作品可申报6种,其中文艺类图书(汉文,只限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可申报3种和蒙文图书(不限种类)可申报3种。
申报时间,文艺类图书(汉文图书,只限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和蒙文图书(不限种类)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歌曲、舞蹈、戏剧(包括小戏小品)、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文化专题片)、广播剧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