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彩、粉画从西方传入中国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经过几代中国水彩、粉画家的努力,水彩、粉画已成为中国美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全国水彩、粉画艺术的繁荣发展,提升地方文化品质,同时,为广大作者搭建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与河北省文化厅联合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所有参展作品原则上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
凡在2012年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水彩、粉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作品参加。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1号石家庄市美术馆,邮编:050085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