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秩峥嵘,甲子风华。广西财经学院即将在2020年11月迎来办学60周年庆祝活动,学校已正式启动校史馆建设工作。为更全面地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办学成果、精神风貌,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馆陈列资料与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广西南宁商业技工学校不同时期的校园风貌、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文体活动、校园建设等方面具有代表性、标志性、时代性的照片。由于我校档案室内关于该校的历史存档资料缺乏,故单列出来征集。如持有广西商业学校、广西财经学校、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珍贵历史照片,同样欢迎投递。
(二) 学校主要负责人、知名教授的任命书、工作笔记、手稿、教研奖励等文件资料。
(四) 学校自治区级以上重要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照片和实物。
(五) 学校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职工个人照片、获奖材料原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六) 师生员工和历届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专业赛事、学术论坛的照片、获奖证书、代表证、奖章等。
(七) 学校不同时期购买或自制的教学、科研、实验所用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实物或照片。
(九) 学校不同时期教学院部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践、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十) 学校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文字、学习工作照片或实物(如“全国道德模范”谢芳秋同学)。
(一) 接受捐赠。学校审核通过并确定使用捐赠实物展出,将对无偿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相关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校史馆。
(二) 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三) 出让购买。对愿意将校史资料、实物出让给校史馆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 远程提供。可将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寄送校友办,邮费自行承担。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校友办可协调派人登门收集。
提供资料者要对资料做文字注释,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校友办将对征集的资料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