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2月17日八届区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袁 云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主任;

赵 强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莹莹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进钦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晴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何成德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光波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 琳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清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 月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射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金钟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何东兴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

王桥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朱其祥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光波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武元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莹莹同志广元市昭化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元刚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注:由于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及信息公开将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