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1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维德维康市场部就标准中针对靶组织为“蛋”的兽药残留限量进行了统计并与235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了对比,总结如下:
产蛋期禁用药物:
与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氨丙啉等3种兽药在蛋中的残留限量;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21种产蛋期禁用药物;
——修改了红霉素等3种兽药的残留限量;
——修改了红霉素等2种兽药的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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