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省委派出机关,与山东省教育厅合署办公,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为正厅级。

山东省教育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山东省的教育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省级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政策和法规,管理和监督省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和质量,促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山东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能包括:

1. 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2. 统筹管理和监督省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推进教育质量和公平;

3. 加强教育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4. 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5. 组织和实施教育督导和评估,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的工作目标是: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人才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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