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清远教育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要求,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办法》和《清远市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15-2020)》、《清远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2015-2020)》,特制定《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清城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此《规划》和《方案》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15年12月17日前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