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的客观基础和规律性主要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的发展水平所决定。教育机构的设置,层次类型的分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制度化,都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受教育者发展水平的制约。

主要表现在入学条件即受教育者的限定和各级各类培养目标的确定上。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制度的规范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即教育制度总是体现着某一阶级的价值取向总是为某一阶级的利益服务。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应该为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应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的需要从而体现出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

教育制度作为教育机构系统的制度是限于个体而存在的。它独立于个体之外对个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只要是制度在没有被废除之前都不管个人的好恶都要求个体无条件地去适应和遵守。但随着教育制度的发展及其内部的丰富多样化特别是终身教育的确立和推行个体的选择性也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