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天津9月23日电(记者 张宁 通讯员 金丽宣)近日记者从天津东丽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出庭支持公诉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涉案四名被告均获五年有期徒刑。在办理此案中该院坚持“三准则”的办案方法成功办理此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案件的四名被告人中有二人是在津的外来务工人员另二人是其同乡。2012年1月至12月间四被告人互相勾结分别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方法合伙作案先后非法倒卖两名婴儿从中非法获利35000余元。 拐卖儿童类犯罪将儿童作为商品予以买卖是对儿童应当享有的人格尊严和受抚养权的剥夺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该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在办理此案中该院坚持“三准则”一是专案专办成立“打拐”专案小组选派业务骨干作为专案小组成员专门办理该类案件。二是严审快结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从严从快审查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三是形成合力公、检、法三方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高公诉意见的采纳度提出合理公诉意见。通过严谨审查快速办理对该案犯罪人员形成强力打击的态势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被区法院采纳。东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