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制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做好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全省普通发票的印制衔接工作,现将广东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公告如下: 一、从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原国税发票监制章作废启用新发票监制章。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