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金融学院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金融学院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团委负责人和学生管理科负责人各一名。 1、身体健康,团委负责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学生科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热爱学生、热爱团委或学生管理工作,有服务师生意识; 3、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应聘人员经遴选后,按照学校内部调动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有意者可以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或直接送到金融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