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只受理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

2.学位认证申请人需先通过“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提交学位认证申请,并上传所需认证资料,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申请在线审核工作。系统提示认证通过的,学位认证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学位认证报告》。

(2)领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二楼西侧“学位认证处”(乘楼内D3、D4电梯到二楼下即到)。

(3)学位认证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认证申请编号及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认证材料的原件领取《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和委托手续。

6.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学位认证申请人只有通过“河南省学位证书认证系统”提交学位认证申请,上传所需认证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申请人可通过“认证进度查询”功能即时了解认证进度,待系统中“审批状态”一栏中显示“成功”后,方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学位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