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局订有“110年桃园市政府客家事务局鼓励团体报考客语能力认证实施计划”,补助团体报名费、车资及餐费等费用;另订有“桃园市客语能力认证团体报名奖励计划”,分为“报名人数竞赛”及“通过认证奖 ”两种奖励机制,各组分别最高可获得新台币(以下同)8000元及10000元礼券。
三、 再依本局“鼓励民众参加客语能力认证补助作业要点”规定 略以“设籍桃园市民众报考初级认证合格者,即可申请1000元奖励金”;以及“本府鼓励所属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员工提升客语能力作业要点”规定,本府员工参加客语能力初级认证得公假或补休,通过者可申请1000元礼券及叙奖。
四、 以上相关奖励金(市民合格奖励金及员工合格礼券)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