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型摊贩集中区的管理委员会成立的时机点为何?

Q:道路型摊贩集中区的管理委员会成立的时机点为何?

一、提出申请前,摊贩集中区内有意参加的摊贩应先组成“管理委员会筹备会”,并以筹备会的名义作为申请主体。

二、摊贩集中区经许可设置后,管理委员会筹备会应于30日内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推举主任委员及其他干部并议决组织章程、管理公约。

三、前两者之区别,在于摊贩集中区申请过程中,最初送审的摊贩名册,可能会有部分的摊贩因无法取得同意书、营业地点不适合(如斑马线上)等情形,最终无法列在核定名册内,故法令设计在许可设置后,以最后核定的摊贩成员为主体,正式成立管理委员会,才会具有实质性与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