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险史上最难乔的保险法条,在过去数十年中多次修法,即是《保险法》第107条未满15足岁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规定,调整内容直接影响到未满15足岁被保人权益,家长如要为家中小孩投保相关险种,需确实注意合约条款内容。
寿险业者表示,《保险法》第107条曾历经多次重大调整,在1997年前儿童并无死亡保障,而1997至2001年间开放儿童投保且没有理赔上限,传出多起杀害自己孩子诈领保险金事件后,又修正保险法设有投保上限。
直至2010至2020年间改为未满15足岁身故仅退还保费,这十年间国内多起重大事故如复航坠机、维冠大楼倒塌、普悠玛、虎豹潭事故,孩童在事故中仅能退还保费,等同于未满15足岁孩童没有身故保险金保障,因此在2021年又修正为孩童投保有总额61.5万丧葬费用保障。
业者指出,基于法规条文调整,各家保险公司针对未满15岁的寿险、意外险保单都有做出丧葬费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