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教育部104年5月15日台教师(二)字第1040059856B号令发布“国民小学教师加注各领域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其中“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自然领域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规定略以,申请加注自然领域专长教师证书应取得国民小学教师自然领域学科知能评量精熟证明。
三、 本年度考量施测场地限制,以现职已取得国民小学教师证书之编制内合格专任教师为对象,暂不收取报名费用,未来将朝“使用者付费原则”规划,爰请转知相关人员踊跃报名。
地址:972花莲县秀林乡秀林村秀林路76号 [地图]
请用 Chrome、 FireFox或 IE10.0浏览器以上获得**浏览效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