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供“教师授课著作权锦囊”之宣导资料。

主旨: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供“教师授课著作权锦囊”之宣导资料,务请转知学校教师参考使用,以提升教师正确著作权观念,请查照办理。

一、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09年9月10日智著字第10916009630号函办理。

三、又为落实校园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协助学校建立校园网络平台监督机制,请贵校定期检视校内的教学平台,对于已逾授权范围之教学资源应立即移除,以维护著作权人之权益。

四、适值防疫期间,贵校为利学生学习,弹性授课方式如采线上教学,其相关上传资料仍应符合著作权法之规定;至大专校院教师对于教材上网如有著作权疑虑,可就近向校内“知识产权咨询窗口”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