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每学年度承办本校年度杰出教授之遴选,为使全校教师对于遴选机制与流程有更深入的了解,除了在每学年度举办遴选说明会外,亦希望借由以下说明让教师们清楚明白相关规范,并能有充分时间及早准备教学职涯各层面的资料,以争取教学生涯中的荣耀与殊荣!
凡在本校任教满二年含以上且符合下列二款之一,得为“杰出教授”遴选之候选人。
一、本校教师依该年度“教师评估办法”评估结果,教学、研究及服务总分全校排名前20%者,
并得自我推荐至学院参与遴选。
二、获系、所、中心或院级主管推荐。
推荐表格式如下:
一、初选:由遴选委员会校内委员,依各被推荐人资料,以教学、关怀学生与辅导、研究与校务服务等四项评分准则进行评分,评分后依教师职级(教授组、副教授组、助理教授组)遴选出各组实际推荐名额前40%教师进入复选。
二、复选:由遴选委员会委员(校内、外委员)及2名学生代表(硕、博班各1名,由研究生事务处推荐)进行遴选,依候选教师书面资料与口头报告进行综合性评选,后依教师职级(教授组、副教授组、助理教授组)排序名次决定获奖人。
二、教师评估“教学评估项目”加分项目,办法如下:
三、依本校教师聘任及升等研究部分最低标准之规范,曾获本校杰出教授之教师,其主论文篇数得酌减,办法如下:
陆、遴选时程:
备注:杰出教授遴选与奖励办法请见以下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