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9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139号)文件精神,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党委会研究,拟推荐黄远明、刘天宝、朱英明、蒋冬梅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推荐汲怀远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

现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到组织人事处或监察审计处。

学院地址: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 邮编:23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