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国小男老师遭家长痛诉诱小4女童跟他交往,国小组成调查委员会,建议解聘该名老师,四年内不得担任教职,校方今召开教评会,确定解聘该名教师,校方认定该师违反教师伦理,终身不得再任教职。
台北市议员许淑华日前偕同女学生家长召开记者会,该名女学生目前就读国二,男师与女学生国小四年级时开始接触,两人常相约出游,老师更在学校附近承租套房,还给她钥匙,两人常在租屋处独处,也有亲吻、摸大腿等亲密接触。学校除了召开性平会,也聘请3名校外专家组成调查小组,日前建议校教评会解聘该师,4年内不得再聘。
该校校长表示,学校今召开教评会,依“教师法”第14条将该师解聘,且终身不得任教。不过,先前调查小组建议解聘,建议四年不得再聘,学校教评会则认为,为人师表,不希望学校有这样事情发生,因此从严认定,将这名教师终身解聘。
校长表示,解聘决议将呈报北市教育局人事室,该师在校任教7年,“教学时是个好老师,并没有特殊状况”,但课后行为应要从严认定,今年7月起已停职,行为虽不符合性侵、性骚、性霸凌,但违反教师专业伦理。
校长表示,学校会再加强教师研习、宣导、工作坊,也会增强亲职教育,请家长掌握学生生活状况,平常学校日,也会请家长多陪伴孩子,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形,也会增进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教育局要求校方调查是否有其他小朋友,或已毕业学生曾与该师发生类似情形。对此,校长表示,经访谈女学生先前国小同班同学,以及学生家长,都未发现学生跟该师有异常互动,若有人再出面指称,也会再开案受理。
教育局主秘陈素慧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校方调查报告及教评会决议,尚无法评论,正式收件后会审慎审查,若涉及解聘,教育局将登录不适任教师系统,有在名单上的教师,未来各县市要聘用教师时,都不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