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起止日期从2023年2月20日(下学期第1周)至2023年6月9日(下学期第16周)。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审核汇总表”

2023年2月27日—3月3日(下学期第2周)

2023年4月10日—14日(下学期第8周)

2023年5月22日—6月2日(下学期第14、15周)

2.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工作。凡尚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10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3.疫情常态化期间,学院应为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提供条件支持和有效保障,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高职专科和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