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 (研究生版)

(1)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的高质量论文:学校评职称认定的中文权威期刊。

(2)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英文论文。

(3)在国际顶级学术会议大会上进行报告的高质量论文(研究生须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

(4)其他经学院认定的高质量论文(见附件)。

(5)发表在上述(1)、(2)、(3)、(4)四类期刊上的论文认定为高质量论文一类论文,发表在除上述四类之外的其他中文核心期刊上的认定为高质量论文二类论文。

2.1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高质量一类论文1篇,二类高质量论文1篇。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社科成果奖(持一级证书)1项,或者省部级科技奖/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且发表高质量论文二类论文1篇。

利2件,或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且完全转让,或者经国家审定、认定、鉴定的新品种2项,或者国家审定的一、二类新药1项,或者国家审定的三类新药2项,且发表高质量论文二类论文1篇。

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博士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金奖)1项或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银奖)2项(博士研究生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发表高质量论文二类论文1篇。

(4)获得其他重要创新性成果,且发表高质量论文二类论文1篇。

2.2 学术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在CN(月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公开在CN(月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设计、美术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国家级竞赛前5名、省级竞赛前3名),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前2名);或获得实用新型授权1项以上(第1名),或外观专利授权2项以上(第1名),或在企业组织的设计学的重大赛事一等奖以上(第1名),赛事或单项奖需提交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

以第一作者公开在CN(月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第一作者的设计方案(策划方案)被企业采用(必须提供①设计方案文稿;②应用情况说明;③企业采用证明)。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福建农林大学(或福建农林大学+本学院名称)为第一署名单位。如期刊未标注通讯作者,导师应为其中作者之一。

4.本规定认定的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主要用于适用于博士生申请考核、优博、优硕基金项目、博硕士学位授予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等,提交的论文和创新性科研成果水平最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5.今后上级和学校有新政策规定出台,学院将按照新的政策、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并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6.本规定由福建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