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2015年度校内优秀科研论文(人文社科)奖励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辽宁大学优秀科学研究论文奖励办法》(试行)辽大校发〔2012〕101号的规定,对我校优秀科学研究论文(人文社科)进行奖励。
二、凡是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符合《辽宁大学优秀科学研究论文奖励办法》(试行)〔2012〕101号规定要求的优秀论文(人文社科)均可申报校内奖励。其中符合校A﹢奖励条件的论文需要本人提交检索证明材料方可申报;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的论文须符合“理论版,2000字以上”条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须符合“全文转载”条件;在各类校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包含增刊、副刊、特刊、专辑、短评和书评等。
三、申报者须填写《2015年度辽宁大学优秀科研论文奖励(人文社科)申请表》一份、并附成果复印件一份。由各单位汇总填写《2015年度校内奖励优秀科研论文(人文社科)汇总表》。《申请表》和《汇总表》需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电子版提交至arclu82@sina.com。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至蒲河校区机关楼一楼办公大厅社科处。
本次校内奖励(人文社科)的最终解释权在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