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优博论文评选范围一般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

(二)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答辩前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1、11月13日--11月30日 学位论文作者、指导老师申请自荐或学院(系)推荐,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包括: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需盖公章)、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各1份(按推荐表顺序排列),推荐表(附件一)在前、证明材料(附件二)在后装订在一起,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1033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QT。

(2)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毕业离校前提交的最终定稿版一致,不得修改,PDF博士学位论文命名为:1033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2、12月01日--12月15日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三),并将推选材料报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3、12月15日--12月30日 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电子与纸质)报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2020年1月--4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1、 1月10日--1月15日 汇总全校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材料;

2、 1月中旬--4月底 校学位办协调组织并完成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工作。

(三)2020年5月-7月 汇总同行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出2019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校学位办将评选出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名单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发文公布并组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