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PPP项目包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招标文件运营养护目标中修改为:“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3;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93”。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要求,第3点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遗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