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位列其中。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

43.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原中远慈善基金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向医疗机构捐赠氨溴索注射液的公告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卫生健康援助基金 “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公益活动” 委托需求的公告关于美好家园养老基金支持公益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的告知关于“世卫组织COVID-19团结应对基金·中国行动”项目合作中不得使用世卫组织名称、标志、会徽的声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婴幼儿营养健康教育计划”资助结果的公告“2019年度暖心村医及乡镇卫生院院长” 案例征集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