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疫情发展,课程或须要改以网上形式进行。
报名时段延长至2020年9月23日。
学校必须于各开办课程院校网页报名,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教师及校长只能向其中一间开办课程院校报名。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教师及校长于提交报名时,必须同时递交推荐书(教师报名适用)或自荐书(校长报名适用)。
报名结果公布后,学校必须安排成功报读课程的校长及教师于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1或2020年9月30日至10月7日2向院校确认得悉报名结果。
受训教师必须连续3天或以上出席2020/21学年“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
受训教师因事(病假除外)未能连续3天出席有关培训课程,其任教的幼稚园将不获代课教师津贴。
如欲申请代课教师津贴,幼稚园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并夹附相关证明文件以邮寄方式或亲身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
所有申请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每所参加了幼稚园教育计划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将获优先分配以下资助名额:
幼稚园可推荐校内符合各课程入读资格的教师及校长报读相关课程。校长及获推荐的教师有责任检查整个报名程序是否已完成。
报名以先到先得方法处理,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于报名结果公布后,幼稚园如需更换学员,必须于课程开班前的五个工作天,向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以书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更换学员。
幼稚园在课程开办期间不能更换学员。
学员如因健康理由需退学,学员及所属幼稚园必须以书面通知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并递交相关证明文件;所属幼稚园的资助名额会否被扣除,由语常会最后决定。
学员如在修读课程期间转职到其他幼稚园任教,该学员的资助名额,将由新任职的幼稚园承担。如新任职的幼稚园未能提供资助名额,该学员将丧失修读资格。
学员如在修读期间或开学前离职,并离开幼教行业,该学员将丧失修读资格。
学员不论能否完成课程或获发证书,该学员的资助名额,均会在所属幼稚园的资助名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