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ICF于台湾身心障碍鉴定与服务的运用(111年审查通过)

医事人员:111年物理治疗生认证、111年物理治疗师认证、职能治疗师/生(111年)、护理人员 (111年)

本课程仅赠一门认证,您可复选更多,但需要另外加购。(可复选)

因应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法之施行,台湾进行ICF 于台湾身心障碍鉴定与服务运用。本课程介绍鉴定与评估工具及评估与服务输送流程之发展、身心障碍鉴定功能量表简介、功能量表评估人力之培训、以及功能量表之运用。

本课程学习目标如下:

一、 每门课可申请购买的积分认证取决于本中心将该课程送长照人员或医事人员审课单位审查。会员可按下本页的“加购认证”按钮选取欲购买之认证,购买每个课程已内含一个免费课程认证,如欲加购其它认证,需额外扣除点数购买。因卫生福利部加强稽查继续教育课程积分送审流程,欲加购认证,须于完课后当月底前加购,逾期无法加购。

二、 每门课在不同职业类别属于专业、品质、法规、伦理课程的哪一类,由各审课单位决定,因此同一门课,在不同专业人员可能归属于不同类别,本页面所呈现的课程类别是大部分审课单位的课程类别,详细的课程类别请点选本页面尾端“学分认证说明”的课程类别对照表确认。

三、 未购买课程前,会员可免费观看简介,若要观看完整课程,须购买课程。

四、 完成课程评量与满意度调查后,在课程期限前,可不限次数观看课程,但超过课程有效期,若要观看同一课程,需重新购买课程。

五、 为符合卫福部规定,学员须上完整个课程,同时完成课后评量与满意度调查,方可获得该课程之继续教育积分。未看过的影片段落无法快转,如系统侦测到学员超过 4 分钟无动作,将视为离开座位而暂停播放影片。学员如超过 15 分钟无任何动作,系统将自动登出以保护会员权益。

六、 为确保上课品质,请上课时连接至稳定的网络连结,观看课程时只能开启一个课程视窗。

七、 请尊重课程讲师与本平台的知识产权,严禁侧录或分享本平台影片,如有侵权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