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库底清理任务、库底清理范围、一般清理设计、专项清理设计、组织实施、阶段工作要求和成果。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专项清理的分类,将原规范“卫生清理”的内容归入专项清理。
——增加了水库库底清理“组织实施”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一般清理的分类,保留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和林木清理内容。
——修订了一般清理设计和专项清理设计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专项清理任务和范围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的内容,将生物类污染源清理的相应内容归入传染性污染源清理。
——修订了水库库底清理“阶段工作要求和成果”的相关内容。
——删除了原规范“库底清理组织实施计划”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