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3号)
为有效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3月25日—2018年6月25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部门处理用户申诉的情况公布如下:
2018年3月26日—2018年6月25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收到用户反映问题3534件(其中电话3129件、来函400件、来人来访5件),其中正式受理申诉15件,企业及时回函率为100%,确系企业责任的用户申诉5件。
本季所收到用户反映问题的处结率为100%;用户满意率为98.39%,收到用户感谢信23件。
15件重点调查的申诉案件中,11件涉及用户服务问题,2件涉及收费争议问题,2件涉及通信质量问题。
1、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加强代理渠道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服务行为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2、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1、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电信用户在下载使用WiFi(无线局域网)分享类手机应用软件时,应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谨慎分享自己的WiFi密码,加强自我保护,强化风险意识。
2、提醒广大电信用户勿将自己手机卡或身份证随意提供(倒卖)给他人使用,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