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国有林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级各项目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及《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县级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新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推荐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2020]13号要求,经各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新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现将对拟定的第三批县级传承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日-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出具有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qq邮箱:2978525375。

公示结束后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将以我局的名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