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看到那个幼儿园教保员打三岁小孩的新闻吗?”A女说。
“有。”B女点点头。“后来还传出好几段其他的影片,看了心情很沉重。”
这时候B女并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了窗外一眼。
“你有看到影片吗?”B女喝了口咖啡后问道。
“有啊。小朋友被打就这样跌坐在地上,好可怜。” A女回答。
“你有没有注意到,影片里面有几个小孩?”
“嗯...至少十个以上吧。”
“一共十五个。你有同时带过两个以上三岁小朋友的经验吗?”
“我帮我亲戚带过小朋友。一个三岁,一个一岁。 但每次带。我只能带一个。因为我知道我一次顾不了两个。 带小朋友其实很累。不要以为只是看着就好。 任何一个正常的大人,要他同时带十个以上的三岁小孩,都一定会抓狂。 不是可能,是一定。这时候A女沉默不说话,定定的看着B女。
“我每次带小朋友那天就会特别累。而且是在家人互相轮流照顾的情况下。 以我自己的经验,若带一整天,带一个小孩至少要有两个大人。负担才不会过重。你知道为什么一班15个小孩只有一个教保员吗?”
“因为台湾幼儿教育及照顾法里面规定,每班收幼儿15人以下,要有教保员1名。16人以上要2名。如果你是开幼稚园的。最省成本的做法会是什么?”
“一班15个人....但这就意味着一个教保员就要面对15个小朋友...”A女一边说,一边皱了皱眉头。
B女叹了口气。“是啊。打小孩不对。这件事情确实是错的。可是当我看到新闻的时候, 我想的不是她怎么那么没良心。而是为什么幼稚园要让一个教保员带十几个小孩? 教育部介入要她免职。但这有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吗? 问问我们自己,当有一天我们生小孩, 我们愿意付多少钱给幼稚园顾小孩? 幼稚园又愿意付多少钱请多少老师,请他们好好照顾小孩? 而教育部只顾免职老师,而不去检讨幼儿政策,不去思考管理上出了什么问题。 难道免职一个老师,就能够遏止幼稚园这种聘用一个老师照顾过多小孩的状况吗?当初修法规范15个人以下只要一位教保员的,又是哪些立委的主意? 不是只有老师有责任而已,而是整个教育制度、法律规范都必须要去思考跟检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