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自考委制定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参 加由湖北省自考委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我校印章的 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 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毕 业后,学校实行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毕业生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司法考试及就业资格认证等。对就业、晋升、职称评审、职业资格的 报考、出国公证、留学移民、接受使馆的电话调查等都具有效用,目前自学考试毕业证得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40多个国家认可。

三、报名和录取:

1.凡报名学生需持2016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可提供电子照片)。

3.凡报读我校的学生需提前在我校报名注册,方便学校安排。

4.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将发给正式《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