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为奖励从事管理研究具有创意,或从事管理教育,引进新知具有重大贡献者;主持公私机构5年以上,在管理上具有显著绩效,对国家经济建设及发展有重大贡献者。于1984年起,特设置 “管理奖章”,以表扬对管理有卓越贡献之产、官、学界人士。
1. 从事管理研究具有创意,或从事管理教育,引进新知具有重大贡献者。
2. 主持公私立机构5年以上,在管理上具有显著绩效,对国家经济建设及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推荐候选人规定:
1. 管理奖章被推荐候选人不得有刑事记录及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之行为。
2. 由本会正会员或团体会员代表5人以上(含5人),于推荐表中具名连同具体优良事迹表及相关资料联名推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