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1号)的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认定广西大学等20家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希望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积极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提升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向企业辐射和转移,为我区技术转移工作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