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如有受到风灾或水灾等重大损失,中小企业处“马上办服务中心”提供受灾企业免费融资咨询、融资诊断辅导及财税灾害申报辅导服务。企业因受灾而致财务周转困难者,中小企业处亦可协助中小企业申请银行债权债务协商,如有需求可洽询“马上办服务中心”。
受灾中小企业如有修缮重建复工营业贷款需求,可运用中小企业处订定之“中小企业灾害复旧专案贷款”及“企业小头家贷款”方案,并检附受灾地区乡(镇、市、区)公所或地方主管机关出具之受灾证明或经银行调查属实等文件,于受灾害次日起1年内向各往来银行提出申请。担保品不足者,可依中小企业信保基金保证相关规定,送请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之信用保证,并免计收保证手续费。
受灾中小企业可运用之各项协处措施,业公布于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网站之辅导资源/融资类/受灾中小企业融资专区,相关资讯也可向“马上办服务中心”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56-476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