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个人项目前8名,团体/混合团体项目前3名;

(二)青年奥运会、世界杯系列赛、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年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项目前3名,团体/混合团体项目第1名;

(三)在奥运会、青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系列赛、世界青年锦标赛(青年组)、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二)在奥运会、青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系列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界青年锦标赛(少年组)个人项目第4至8名,团体/混合团体第2至3名;

(三)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全国射箭分站赛、全国射箭总决赛、全国射箭公开赛、全国U18射箭比赛、全国U16射箭比赛、全国U14射箭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全国射箭奥林匹克项目锦标赛、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射箭室内锦标赛、全国射箭分站赛、全国射箭总决赛、全国射箭公开赛、全国U18射箭比赛、全国U16射箭比赛、全国U14射箭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U12射箭比赛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注:1. 上述成绩均为个人项目成绩;

2. 反曲弓60米排名赛成绩限于17岁以下(含17岁)的比赛;

3. 反曲弓单轮全能、双轮全能设项应与全国射箭竞赛的轮赛规程设项一致,年龄组别可按照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分类设定,其它轮赛组别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16人、团体项目8队以上上场比赛,省级和地市级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6人以上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5. 团体、混合团体项目名次均指淘汰赛、决赛名次;

6. 复合弓项目授予等级称号仅限省级以上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