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自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起放假, 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3年2月13日第一周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教材。同时公布下学期的课程表。

4.教职工自2023年1月9日(周一)起放假,2023年2月12日(周日)起正式上班。

1.寒假期间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紧绷安全之弦,结合学院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防盗、消防、人身等安全保卫工作。

2.学历教育部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务安全等,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寒假期间,学生要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乡来校途中要加强防护,确保健康安全返校。

3.学历教育部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学期教学计划、期末工作及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与落实情况,加强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同时应对新学期的开学做好准备工作。

4.招生办公室做好假期招生咨询工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做好准备。

5.继续教育部在寒假期间认真开展各项培训项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6.学院办公室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寒假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各部门将假期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向学院办公室报备。

7.师生员工离沪报备,外出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

8.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9.学院将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开学返校方案,并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