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卫处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校同意,保卫处拟以“一级人事代理”方式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保卫干部两名。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校保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3、应届毕业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知识及较好的文字功底,治安管理方向优先。
3、负责全校机动车驾驶员、车辆的登记、备案、建档和查询工作;
4、负责校园及社区机动车收费管理工作;
5、负责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1、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校园110接报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全校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化学物品等的购买、库存、报批审查;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案(事)件基础档案收集、统计、整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宣传及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有意者填写《岗位申请表》,并附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材料交到保卫处,经资格审查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报名截至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