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者须(甲)具小学或以上程度;(乙)持由香港警务处发出之有效保安人员许可证;(丙)具五年或以上工作经验;(丁)略懂英语和普通话;及(戊)工作勤奋、富责任感、态度诚恳和有礼。具相关工作经验者可获优先考虑。职责包括(一)于宿舍当值;(二)巡视宿舍和书院设施;(三)执行保安工作;(四)负责二级工人(书院清洁职工)的替假工作,例如一般日常杂务和宿舍设施清洁等;及(五)处理其他由主管委派的职务。受聘者须于晚间当值及/或不定时工作(包括周日和公众假期),并或须按书院要求外勤工作。将以一年合约方式聘用,表现优良者可获考虑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