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烟草、电力、贸易、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分析和公布工作。

l.主持本科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2.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机械、轻工、纺织、医药、烟草、电力、贸易、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3.组织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4.负责对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5.负责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6.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许可事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