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处是学院负责公共事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管领导制定学院后勤保障和改革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学院后勤资源的分配政策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学院后勤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保证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的计划预算、招标采购和验收登记工作;负责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

四、负责全院师生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医药费报销审核;负责在校学生的医保工作。

五、负责食堂对外承包招租工作;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伙食质量、服务态度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学院后勤集团公司的监管;加强宏观指导和经费核算工作,制定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标准。

七、负责制订学院建筑物道路等维修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后勤集团公司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招标和检查验收工作。

八、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