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保证我院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对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4.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7.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8.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本年度申报工作将采取线上与线下申报结合的形式,对学校评审合格并推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10日12:00前报送终稿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1夹2叠放))至科技处(校部408),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技术问题可与技术支持400-800-1636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