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全院总体工作要求,负责全院的科研组织与管理,主要工作有:
1、了解、汇总、分析全院科研工作情况,为制订科研工作政策提出相关建议。
2、组织、安排全院科研工作规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与监督。
3、按照国家、市、院有关规定,组织各类科研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工作。
4、组织协调各类学术会议和活动。
5、根据工作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科研成果分析,为院科研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6、组织全院年度科研成果鉴定评估工作。对各类科研成果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安排各所进行成果等级评定;做好学术委员会认定成果等级、评定院优秀科研成果和青年优秀科研成果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7、负责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审读、审议、审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8、组织全院专业人员参加天津市和其他各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优秀调研成果评奖及其他各类评奖的申报工作,包括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评。
9、负责组织院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学科首席专家、学术带头人、青年科研骨干的评定、选拔、确认、考核等工作。
13、负责全院性的理论宣传、调研活动的协调工作,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科研处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处长1人(兼),副处长1人,工作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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