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约4000元。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

7、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请将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往的工作经历等信息)发送电子邮件:staff@shrc.com.cn。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