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货品九折优惠(包括特价货品) 优惠可与VIP优惠同时使用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219号铺 2376 0118

成功申请可享高达$1000“奖赏钱”迎新礼遇 及首两年免年费 !

- 全年优惠期至 2011年12月31日(除特别声明外)。 - 持卡人须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发出的个人信用卡(包括联营卡)或公司卡(如适用)签账,以享优惠。汇丰可自行决定将优惠给予其他参与但并非由汇丰发出的联营卡。 - 日财金卡持卡人只可于接受该卡签账的分店享有优惠。优惠不适用于人民币信用卡、美金信用卡、商务卡、采购卡及“万用户口”卡持卡人。 - 优惠不得转让,亦不可与任何其他折扣、推广优惠、特价货品、公价货品、礼券、现金券、贵宾卡、贵宾积分计划及会员优惠同时使用(除特别声明外)。 - 优惠不能兑换现金、其他货品或折扣。 - 部分商号可能须预约并说明享用此优惠(请先致电有关商号查询)。 - 对于有关商户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素,汇丰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 优惠须受有关商户的条款及细则约束。 - 如有争议,汇丰及有关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 对于有关优惠详情及条款的更改,汇丰恕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会另行通知持卡人。 -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