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于2005年所提出之退休保障有五大支柱,以确保退休后的长者,能够应付日常的基本生活开支、有尊严地生活。套用于香港的情况,强积金属于第二大支柱,即是由私营机构管理的强制性供款计划,旨在保障长者在退休之前,已经有一笔存款以作日后生活之用。可惜,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容许雇主可提取于累算权益中的雇主供款部分,抵销雇员按《雇佣条例》可享有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根据政府资料,有部分基层雇员,在退休时只有10万元左右的累积供款,不足以维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开支。因此,公民党强烈要求政府立即落实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以保证雇员应有的退休保障,拨乱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