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
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
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祁门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有关规定,祁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5月4日,在全县各林区实施禁火。 (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二)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
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祁门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有关规定,祁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5月4日,在全县各林区实施禁火。 (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二)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