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建筑物是一个漫长而费力的过程。它由几个阶段组成。首先,您需要选择一块地块,将其作为财产购买或出租。然后,您需要获得建筑许可,直接进行施工并将建筑投入使用。
非住宅建筑的建造始于为其选择合适的地块。在选择地块时,有必要仔细研究土地使用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规则,因为远非每个地块都有自己的许可使用类型清单。违反或忽视上述文件可能会导致最悲惨的后果:您的建筑物将被视为未经授权的建筑物,未经授权的建筑物将被拆除。总体规划或土地使用和开发规则可在城市管理部门的网站上找到。
下一步是为您的对象形成一块地块,以获取租金或所有权。根据《土地法》,国家或市政所有地块的形成是根据国家或市政机构的决定进行的。地块的形成决定是根据有关各方的申请作出的。土地的地籍护照,土地所有权文件附在申请中。
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或租赁与对象的位置的初步协议更有利可图。此类提供场地的决定也由执行国家或市政机构做出。签订地块买卖或租赁合同。
要直接进行建筑工作,您必须获得建造设施的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是确认项目文件符合地块城市规划规划要求并有权进行建设的文件。它由州或市政当局颁发。为了获得建筑许可证,必须将以下文件发送给这样的机构:
1. 地块文件(租赁或购买协议,当局关于提供地块的命令)。
4. 项目文件的国家专业知识的肯定结论。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附加其他文件。获得建筑许可后,您就可以开始建造建筑物。
最后一个阶段是获得建筑物投入运营的许可。这是证明施工完成的文件。要获得它,您还需要编写一份申请并附上以下文件:
5. 确认建造的建筑物符合技术法规、能效要求等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