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本次招标报价为不含税价并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合格供方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经年检上年度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扫描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3:30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使用U盘存储,不得使用光盘,评标结束后U盘统一退还)。
※ 请在2020年7月24日13:30前将公司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类似服务业绩(一览表、合同)等投标文件(除报价文件外)上传银丰电子招标平台:
时限及递交要求:截止至2020年7月23日13:30前通过对公转账至银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15时前将疑问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人做统一答复。答疑只针对技术问题答疑,商务条款不答疑。
1、供应商一旦参与投标,视为全面理解采购人所提出的各项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已作充分认可。